被登记了没有什么影响。
在执行公务,公民应该认真配合,被登记查验身份证,如果没有其它情形,没有什么后果。
身份证的主要作用: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16、提取汇款、邮件;
17、寄卖物品;
18、办理其它事务。
身份证补办的地点如下:
1、如果是本地户口: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2、如果是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办理。
综上所述,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无影响,只是查明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