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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但对方迟迟不去交警队签订责任认定书
2024-04-06 15:44:23 责编:小OO
文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交通事故双方应及时到交警队处理,交警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并通知双方签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伤残者还应赔偿康复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死亡案件还应赔偿丧葬费、生活费等合理费用。

法律分析

一般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起到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让事故双方当事人签字。

如果迟迟不去处理交通事故,交警是可能会电话通知当事人尽快到交警队处理的。所以,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交警正常情况下会通知双方前往交警队签字。也可以自行前往交警队询问事故处理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的依据。当事人应及时到交警队处理事故,签署认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主要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双方无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受害人因事故遭受损害,赔偿义务人应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对于伤残和死亡的情况,还应赔偿相应的费用。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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