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的制定主体是,行规根据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规具有法的效力。行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规需要总理签署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规是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行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和法律,并且按照《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根据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我国行规是由什么制定的
由制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和法律,制定行规。”行规是根据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就是说行规是由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可以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行规的制定机关
有权制定和颁布行规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根据和法律,制定行规。
行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规的事项;
(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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