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可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是未履行判决的一方。劳动者退休后,未支付养老金也可被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异议时,会撤销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可扣留被执行人收入,但需保留其生活必需费用。取消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包括申请纠正异议、期限届满自动撤销、未成年人不纳入失信名单。
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的养老金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强制执行赔偿,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劳动者未履行判决养老金可以被强制执行。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受理执行申请的,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异议成立的,人民会撤销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如何取消失信被执行人
取消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
1、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则延迟1到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3、失信人为未成年人的,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结语
养老金强制执行,确保执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有权扣留、提取部分收入。但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对于劳动者未履行判决养老金的情况,同样可强制执行。取消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包括申请纠正异议、期限届满后自动撤销以及未成年人不纳入失信名单。以上措施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执行结果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四条 【先予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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