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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时发现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如何处理?
2024-04-09 00:14:36 责编:小OO
文档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规定。若面积误差在3%以内,按实际结算房价款;若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获得退款及利息;若不退房,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承担。若因规划设计变更导致面积差异,当事人可签署补充协议。

法律分析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拓展延伸

房屋交易中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如何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当房屋交易中发现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时,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双方应当保持沟通,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重新测量房屋面积,或者协商调整房屋价格等方式来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次,双方可以参考合同中的条款,了解是否存在面积差异的相关约定和责任分担规定。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咨询律师,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处理。最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考虑诉诸法律途径,向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综上所述,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法律途径是维护买卖双方权益的关键步骤。

结语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结算或退房。如果面积误差在3%以内,应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企业在30日内退还已付款项和支付利息。如果双方不解除合同,由于规划设计变更引起面积差异,应签署补充协议。当发现面积差异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并可参考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必要时诉诸法律途径,以维护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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