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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患者在休养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2024-04-09 05:22:18 责编:小OO
文档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单位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等级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由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不发工资,但可报销相关费用,如医疗费、住院费等。工伤职工享受工伤津贴,标准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收入。

法律分析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受工伤后,可以根据指定的意愿报销相关的费用。但是在工伤期间,不会发放工资给受伤员工,一般是将一定的津贴补贴发给员工。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结语

工伤期间,停工留薪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等级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护理时,单位负责承担费用;评定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报销工伤相关费用,但期间不发放工资,而是给予津贴补贴。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治疗期间发放伙食补助费。非工伤疾病医疗费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医疗期满后,如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期间停发工资,改为发放工伤津贴,标准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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