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赖对第三代一般不会影响。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老赖的子女不能上高消费的私立学校。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是可以对其高消费的,也就是其非因一般生活的支出,如坐飞机高铁、在高档场所消费、买房买车、旅游度假等。但所有的执行手段都需要确保一个前提是让老赖及家人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平,能像普通人一样,至少出行时能乘大巴、坐硬座,能购买生活必须的用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第四条 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五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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