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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人可以担任公司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2024-04-08 06:47:0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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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专业能力、获得职业资格以及有三年以上的会计工作经验。1、根据法律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3、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风险提示: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担任公司会计机构的负责人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专业能力、获得职业资格以及有三年以上的会计工作经验。1、根据法律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3、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风险提示: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哪些人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5、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7、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风险提示: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谁可以担任有限公司清算组的负责人

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的,负责人由清算组成员自行选任。公司清算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而清算组负责人在股东中产生。算组又称清算人,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间负责清算事务执行的法定机构。

哪些人不得担任保险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以下是不得担任保险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被吊销许可证负有个人责任或者直接领导责任的,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六)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七)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金融行业的,期限未满;(八)受金融监管机构警告或者罚款未逾2年;(九)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调查;(十)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十一)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或者最近5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十二)法律、行规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保险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至多兼任2家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保险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经营管理职务的,应当具有必要的时间履行职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哪些人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现行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公司行为,其后果由公司承担。一般而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谁来担任,应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风险提示: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有法律和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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