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及代理业务具体如下:
1、业务范围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2、代理业务
(1)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2)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3)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
(4)代理企业财产损失鉴证,代办报批手代理记账续;
(5)代理或协助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
(6)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7)代理出口退税业务;
(8)代理集团申报提取管理费;
(9)代理申报研发费;
(10)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