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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职员工给单位带来损失,如何弥补?
2024-04-08 14:32:53 责编:小OO
文档


擅自离职员工应按劳动合同约定赔偿单位损失,公司可扣除部分工资,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员工擅自离职公司不能不给工资,可协商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如协商不成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务员自动离职与被辞退有区别,辞职是主动离职手续,辞退是部门主动解除公务员职务,影响个人档案和再次报考。

法律分析

一、擅自离职的员工怎么赔偿单位损失

擅自离职的员工不一定需要赔偿单位损失,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赔偿,公司可以扣除其部分工资作为赔偿,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二、员工擅自离职公司可以不给工资吗

员工擅自离职公司不可以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务员自动离职与辞退有区别吗

公务员自动离职与辞退有区别。辞职是主动型行为,被辞退是被动型行为,且辞职是正常手续离职,辞退是部门主动辞去公务员的职务。很多公务员在上岗之后未满5年内就想离职,但是因为很多岗位要求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离职,所以想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就要想清楚了,还是正常办理辞职手续比较好,辞退对个人档案有影响,同时对你再次报考也有影响。如果不想再报考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的话,相对影响小一点,不过大型企业招录比较看重个人档案,所以还是要思量一番。

拓展延伸

员工擅自离职引发的单位损失如何合理补偿?

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带来的损失是一项严重的问题,需要合理补偿以维护单位的利益。首先,应该评估损失的具体范围和金额,包括人力成本、培训成本和业务中断造成的损失等。其次,根据员工违约的严重程度和个人经济状况,可以考虑采取多种补偿方式,如赔偿金、追究法律责任或与员工协商达成补偿协议等。补偿金额应该合理、公正,既要考虑单位的损失,也要兼顾员工的经济能力。最后,建立完善的离职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约束和监督,以减少擅自离职的发生,保护单位的利益。

结语

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带来的损失是需要合理补偿的。评估损失范围和金额后,可以采取赔偿金、法律责任或协商补偿等方式。补偿应公正合理,兼顾单位损失和员工经济能力。同时,建立离职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约束和监督,减少擅自离职,保护单位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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