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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