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