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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2024-04-24 09:13:22 责编:小OO
文档


目前湖北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以下是2022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定额调整每人增加32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每满1年增加1.8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2%,艰苦边远倾斜每人增加15元,老倾斜按参加工作时间分四档调整养老金。

法律分析

以往经验,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般会在6月底、7月初公布,7月底以前养老金调整的差额会补发到位。目前2023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落地,等管网具体方案公布,我们第一时间为您整理,以下是2022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给您作为参考。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增加32元。去年的标准是37元,同比减少了5元。

2、挂钩调整

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会效率。既与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挂钩,也与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每满1年一律增加1.8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2021年的标准是2元。同比降低了0.2元。(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和本人2021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1.2%,和2021年增加的比例持平。

(2)艰苦边远倾斜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老倾斜按参加工作时间,分四档按不同标准调整养老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增加一项。其中,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并享受供给制的,每人增加30元;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并享受薪金制的,每人增加25元;1953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的原工商业者,每人增加10元。

结语

综合考虑社会公平和个人缴费年限,2022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定额增加32元,比去年减少了5元。此外,根据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的挂钩机制,每满1年缴费增加1.8元,与2021年相比降低了0.2元。艰苦边远地区的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5元。对于老和符合特定条件的退休人员,根据参加工作时间和享受的制度不同,养老金增加幅度也有所不同。请您参考以上方案,具体的2023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将在公布后第一时间为您整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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