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容留卖婬怎么才可以治安处罚
2024-04-27 00:03:15 责编:小OO
文档


一、容留卖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容留二人以上卖淫的、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等情形,可以按容留卖淫罪进行立案侦查。

《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七十[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认定注意问题

(一)引诱、容留、介绍

这里的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实施某种行为;容留是指为他人的某种行为或者活动提供场所;介绍是指为他人的活动实施牵线搭桥。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他人卖淫罪;兼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三种行为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其他入罪规定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359条的规定,以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三)不构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有关立案标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虽然具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没有达到其立案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不宜以构成本罪处理。比如只介绍一人次成年健康的妇女卖淫的,不应当以介绍卖淫罪处理,应当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