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子公司区别如下:
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的法人,拥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组织结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分公司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子公司作为的法人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需承担责任;
3、负责主体不同:子公司则受母公司的间接控制,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分公司则受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