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本人持户口本及原始身份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