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判给丈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需注意其诉讼能力和结案方式。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准备诉讼状、到起诉并提交证据材料,参与诉讼活动,如不服判决可提出上诉。如果妻子在结婚前隐瞒精神疾病,丈夫在婚后才知晓,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并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精神病患者抚养,以保护孩子的成长。
法律分析
一、妻子婚后患上精神病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妻子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都会判给丈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一方患精神病离婚要注意什么?
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需注意两个程序方面的问题:
1、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问题。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神志清醒时,应尽量保障其诉讼权利,不应强行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2、结案方式的问题。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本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这种意见,而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本人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这类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必须由人民以判决的方式处理。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如果妻子本来就有精神疾病,结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丈夫才知道的话,这样的婚姻关系本来就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在已经有孩子了的情况下,也不会把孩子判给精神病人抚养的,因为这样判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对于精神病患者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丈夫。然而,如果妻子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并且丈夫在婚后才得知,丈夫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也不会将孩子判给精神病患者抚养,因为这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在起诉离婚的流程中,当事人需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按通知出席参与诉讼活动。如果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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