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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能否被判缓刑?
2024-04-01 13:07:0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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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捕后是否可以判缓刑,以及被判缓刑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都可以宣告缓刑。被判缓刑需要注意罪宣告、暂不处于刑罚、监管机构和程序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在缓刑期间,离开居住地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严重违反规定会导致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外出打工、学习也需要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

法律分析

一、批捕后是否可以判缓刑

被批捕后能判缓刑,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判决时仍具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

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都可以宣告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被判缓刑要注意什么

①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地需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缓刑期间,如严重违反规定,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外出打工、学习需经当地派出所批准。缓量刑制度能真实体现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规范的监管程序和健全的监管机构能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兼顾社区利益。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二百九十 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应当依据人民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

对人民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机关在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对人民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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