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做法合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