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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故意失踪离婚的办法是什么意思
2024-04-05 00:29:5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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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方故意失踪时可通过如下方式离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直接向提起离婚诉讼,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文书,如若其仍不参加诉讼,会作出缺席判决,当事人也可先向对下落不明之人宣告失踪,然后再向起诉离婚。

一、公告离婚要多久

常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为了不离婚故意躲避送达,最后只能公告送达,或者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确实不知道身在何处,这样的情况下也会走到公告程序。关于公告时间的这个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离婚是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会在报上公告其开庭时间,通知其到庭参加诉讼,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也就是送的材料上写了开庭时间,在开庭那天被告他不来参加诉讼),就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判决作出15日内如没有人向原或上一级提出上诉,那么此判决自作出之日起15日后生效了。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前你必须出具对方下落不明的实质证据,失踪为期不满两年是不会受理的。

二、离婚找不到人传票能找人吗

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起诉离婚。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三、老公失踪20年如何办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程序

1、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2、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

3、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管辖。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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