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无效的情形: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不存在或死亡。
(3)遗嘱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不合法。
一、代书遗嘱生效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如下:
遗嘱由立遗嘱人口述,并且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遗嘱有效要件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合法,比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4、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关于此继承人的部分内容无效。
三、什么情况下属于遗嘱无效
下列情况下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被篡改的。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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