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故意损坏私人财物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判断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时候,其立案标准包括了四种情况:
1、毁坏的财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
2、毁坏财物在3次以上。
3、聚众纠集超过了3人公然毁坏财物。
4、毁坏财物存在其他严重情形的。
一、故意毁财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
(二)聚集三人以上公然损毁、破坏公私财物;
(三)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达到三次;
(四)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符合上述情节其中任何一项的,机关应当立案。
二、损毁他人财物罪1000元以上的是否构成犯罪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构成犯罪,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是多少
根据《最高检、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北京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实施故意毁损的行为,其会受到处罚一般都是根据其行为的性质,以及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加以确定的,若是公然毁损,一般都是比较恶劣的行为,此时不仅会被要求恢复原状,同时还会被责令支付罚金,对于造成其他的主体人身侵害的,还需要支付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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