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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离婚是否为解决办法?
2024-04-04 22:58:33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但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需双方协商或由判决。法律约束每个人,保护合法权益,解决离婚债务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确保夫妻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分析

一、丈夫欠债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但是如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共同债务,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在约束的每个人,同时法律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中遇到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包括离婚问题也要依据《民法典》来解决,离婚之后的债务要按照相关法律来进行解决,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结语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约束力,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离婚问题涉及到债务的清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申请判决。离婚后的债务处理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律在解决各种问题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依法行事,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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