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注意合同合法有效,禁止高利放贷;借款人逾期需支付逾期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8、670、676、680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应妥善处理。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要注意问题有哪些
1、民间借贷应注意一下问题: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合法有效。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支付逾期利息。禁止高利放贷。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二、民间借贷纠纷应该怎么样处理
拓展延伸
民间借贷风险与防范措施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借贷形式,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借贷双方应当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借贷目的、金额、利率等事项清晰明了。其次,借款人应当谨慎选择借贷对象,了解其信誉和还款能力。同时,借款人应当合理规划资金用途,避免盲目借贷和过度借贷。另外,借贷双方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和合同,以防纠纷发生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借贷双方在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应当达成一致,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最后,借贷双方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权益。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的风险可以通过明确合同、谨慎选择借贷对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等防范措施来降低。
结语
合理规避风险,确保借贷安全。明确合同条款,防止利息预扣。借款人应谨慎选择对象,了解信誉。合理规划资金用途,避免过度借贷。保留证据和合同,维护权益。达成一致,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权益。明确合同、谨慎选择、合理规划,降低借贷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或者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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