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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车辆如何分割?
2024-04-05 03:24:29 责编:小OO
文档


车辆属于不可分物,在分割时采用的方式只有三种:补偿、竞买和拍卖。

(一)车辆权属问题

1.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车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果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车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一般双方各享有一半份额。

3. 如果婚前一方支付车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首付款部分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4. 因为车辆是实物财产,具有难以分割的特性,因此不论是和解、调解还是判决,一般由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一定折价款或经济补偿。

(二)约定

如果双方对个人或共有车辆的所属、价款有财产协议的,那么按照夫妻之间有效的财产协议履行,对双方均有法律效力。如果不能遵守协议,则主要通过诉讼确权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协商

1. 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没有约定,待分割车辆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中解决。

2. 如果通过离婚协议对车辆的分割作出约定,那么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但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不履行则需要向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3.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通过协商确定了车辆的分割方案,那么法官可以据此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不按约定履行则不需要再起诉,直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四)评估

1.如果在诉讼离婚中,双方无法就车辆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对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价格作出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判决的依据。

但是评估时间一般较长且车辆会出现再次贬值的情况,以及额外花费评估费用,故建议还是尽可能通过协商确定双方都能接受的车辆价值较为便捷。

2. 如果双方均不申请对车辆的现价值进行评估鉴定,一般也会考虑车辆的购买价格和使用年限、车辆折旧等因素,认为其中一方主张的车辆现值较为合理的,予以认定。

(五)分割

确定好车辆价值之后,依据当事人主张来进行分割:

1. 一方主张车辆所有权而另一方不要,则获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车辆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一般该经济补偿为车辆价值的一半金额。

2. 双方都主张车辆所有权,虽然法律上对于此种情况下车辆的分割方式没有作出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6条关于不动产的分割方式:由主持竞买,双方各自叫价,价高的获得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一半的经济补偿。

3. 双方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一般一人一半予以分割。

【法律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304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76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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