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我做保安的工资是3500,我只做了15天,我辞急工,他要扣我1000元
2024-04-13 22:43:31 责编:小OO
文档


如果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的,可认定为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我加班时离开了,给公司造成了1000元的损失,公司要解雇我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解雇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加班时离开了,给公司造成了1000元的损失,公司要解雇我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解雇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去了一家小餐馆,开始说工资4000元,过年红包1000元。

饭店不给开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好,我在宠物店工作,上个月底辞职,今天15号开工资,他扣了我500,我上个月突然辞职,我在宠物店工作,上个月底辞职,今天15号开工资,他扣了我500,我上个月突然辞职,以前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我现

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下滑时。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处罚为: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我是一名教师,最近妻子生产我请了15天护理假,单位以考勤奖的名义扣了我的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请假扣工资的标准,是由用人单位依法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的,一般是按照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水平来扣除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恶意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