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可以买卖。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一、单位集资房能不能在办理房产证
单位集资房不能办房产证。集资房指的是企业和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公司内部的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用所拥有的划拨的土地的使用权利,和一部分的资金把部分向内部的职工筹集的资金所建成的房产,建成以后用比较低的价格把它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自由转让的。职工购买的只是房产的使用权,并没有完全产权,所以集资房不能办的房产证。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
买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三、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
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
1、职工是否拥有完整的产权;
2、了解单位有无特别的条款,比如有的单位就要求只能在职工内部买卖,不能对社会上的其他购房者销售等。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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