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知识产权科拟定加强商标管理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承担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商标注册行为等职责。
市监局知识产权科拟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对全市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如下:
1、专利权,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专利权人具有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2、商标权,包括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标权人负有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3、著作权,包括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指公民和法人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所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