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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过了一年可以领取吗
2024-04-10 06:00:0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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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费超过一年还能领取吗?

领取丧葬费期限为1年。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受理范围和条件:依法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提交资料: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程序: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支付养老待遇凭证》将第三联给申请人。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二、丧葬费领取不赡养一方拒绝领取,怎么办,不赡养有权利领取丧葬费吗

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子女对父母履行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的情形主要有:(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这是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对有处分权。(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5)父母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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