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规定,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需提交申请书。符合条件的异议应在三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需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
2、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等等。
拓展延伸
执行异议申请的管辖权归属问题:执行庭与立案庭哪个负责?
执行异议申请的管辖权归属问题涉及到执行庭与立案庭的职责划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执行异议申请应由执行庭负责处理。执行庭是负责执行程序的部门,负责执行裁判文书和其他执行事项。而立案庭则主要负责受理和登记案件,并进行立案审查。然而,在具体情况下,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内部规定的差异,导致执行庭与立案庭在管辖权归属上有所区别。因此,当面临执行异议申请时,建议咨询当地或专业律师,以确保选择正确的部门来提交异议申请。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规定,执行异议申请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三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将被裁定不予受理。执行异议申请的管辖权归属问题涉及到执行庭与立案庭的职责划分。建议在面临执行异议申请时,咨询当地或律师,确保选择正确的部门来提交异议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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