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2、裁判文书已生效且过了自动履行期;3、在法定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4、向有管辖权的提出,即第一审人民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
法律分析
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拓展延伸
对被执行人与父母共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被执行人与父母共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可行性,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会审查财产共有的具体情况,包括共有权益的比例、财产的性质等。其次,会评估执行的必要性和公平性,确保强制执行符合法律原则和正当程序。此外,还会考虑执行的成本、效率以及对各方利益的影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采取拍卖、查封、冻结财产等措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对被执行人与父母共有财产的强制执行可行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法进行权衡和决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具有执行依据、裁判文书已生效、提出申请期限内以及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等。对于被执行人与父母共有财产的强制执行可行性,需要综合考虑财产共有情况、执行的必要性和公平性、执行成本和效率等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将依法进行权衡和决策,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