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参加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