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连带责任是可以内部承担的。根据有关法律对连带债权内部关系的规定,连带债权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具有相同份额。实际取得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清偿。
一、共同债务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人分为按份的共同债务人与连带的共同债务人。对于共同债务人,标的可分的,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为按份债务,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共同债务人,其对内的份额不可对外主张。
二、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人履行了此项义务后,该合伙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但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履行债务超过原本的标的该怎么办
履行债务超过原本的标的方法:
1、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身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超出部分,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相同的份额。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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