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