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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4-04-10 09:01:3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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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二)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三)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四)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六)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七)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1、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只限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的主张,不予受理。

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必须在刑事诉讼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按照民事案件的标准交纳诉讼费。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对象。包括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或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即使被告人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对于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也要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5、为了保证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必要时可申请先行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

(一)人民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机关、人民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机关人民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机关、人民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也可以受理。

(三)人民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四)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

(五)人民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当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这里的被告,是指未被羁押的被告人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实行民事拘传。

(六)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七)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

(九)人民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十)人民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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