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一、离婚官司男方不到场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二、一般起诉离婚要什么人开庭
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是肯定要出庭的,如果有代理人的,代理人需要出庭,如有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出庭的,可以只由代理人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三、对拒绝作证的证人进行拘留是否合法
对拒绝作证的证人进行拘留是合法的,对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法律责任更是作出严厉规定,经人民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可以强制其到庭,拒绝到庭或到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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