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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赠与手续
2024-04-11 11:27:41 责编:小OO
文档


一、农村房子赠与他人需要的材料

1、宅基地赠与首先要进行房屋产权过户,只是公证了赠与合同是不可以进行房屋的任意买卖的,需要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之后,进行随意买卖。宅基地的产权要没有产权纠纷的才可以进行买卖,有产权纠纷的要处理好纠纷问题之后在出售,而不是将问题转接他人。

2、宅基地的房屋没有过户的情况下,需要有相关的委托证明才可以进行房产交易,这样的交易就不再是赠与房产交易了,而是普通的二手房交易。

3、宅基地赠与的房屋需要是合法取得的房屋,而不是其他违法渠道得来的房产。宅基地赠与交易的过程中不需要征求原产权人的意见,只要现有产权人同意就可以,因为宅基地产权已经过户了。

4、所需证件: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商品房、成套住宅、房改房上市暂免此项)、房屋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图纸、房屋权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二、农村房子赠与他人流程

1、办理流程是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机构代码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让方属国有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属集体的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交经工商局确认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

3、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买卖双方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港澳台及境外人士委托的须经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宅基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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