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可以调解的部门有机关、工作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