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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监护人?谁可以成为监护人?
2024-04-14 20:00:29 责编:小OO
文档


监护人是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可以是经过法定或指定的其他人。监护权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或习惯转移,也可以基于特别委托而转移。转移监护权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监护事项的明确、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协议以及受托人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监护人?谁可以成为监护人?

监护人的定义是: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人。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同时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我国有较为完善的监护人制度。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监护权怎么转移?

(一)依法或依习惯发生的监护权转移

这类情况主要是基于“公”的事项(或公权力的介入)而导致的监护权转移,或监护权的强制性转移。关于监护权的强制性转移,我国法律未作规定,但在实践中则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

1、依法发生的监护权转移。此种情况下,法律的规定是导致监护权转移的根本要素。当监护权的行使过程行进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监护权即时发生转移。

2、依习惯不需要专项委托即可发生监护权转移的情形。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而言。

3、福利机构的监护职责。

(二)基于特别委托才能发生的监护权转移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监护的转移,尤其涉及非公益性事项的监护权转移个案,应通过专项委托的方式才能实现。这类监护权的转移由于涉及到不同的情况,其监护事项、监护人和受托人的状况千差万别,其监护权的转移亦存在着差异。一般来说,这类监护权的转移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监护事项的特定性。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地委托他人履行,但实际上均得以具体事项确定之。

2、监护人应与受托就监护事项达成协议,通常这种协议应采用书面的形式。但并不排除口头形式的适用。采用口头形式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同样可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监护权转移。

3、受托人必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或资格。受托人在委托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监护职责。

对于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就是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权转移时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照习惯转移监护权。第二种是基于特别委托而转移监护权。这种形式转移监护权,要具备监护事项的特定性,监护人应与受托人之间达成协议,受托人必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

结语

监护人是负责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人。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父母无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担任监护人。监护权可以通过法律规定、习惯或特别委托的方式转移。转移监护权应具备特定的监护事项,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应达成协议,受托人需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我国有健全的监护人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六章 保护 第九十三条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人民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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