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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
2024-05-01 11:25:14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针对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39号)第十四条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缴纳、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如何确定纳税申报地点1、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纳税款;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5、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京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由海关一并计征。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缴纳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曰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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