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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三防是指哪三防
2023-10-11 03:41:3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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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防汛、防风、防旱。

主要职责:

1、负责县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管理全省防汛、防风、防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统一调度;指导、协调人工增雨和抗旱服务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江河和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

2、负责汛期防汛值班;指导编制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组织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组织指导防灾救灾、防洪抢险工作;

3、负责防汛防风防旱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度;

4、负责防洪应急项目计划编制、设计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水毁工程修复;

5、负责防汛防风防旱指挥系统工程和通信、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风、水、旱情统计和通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应当将抗旱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抗旱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

第六条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抗旱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抗旱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抗旱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六条 设立国家防汛总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

长江和黄河,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该江河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所辖范围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机构。长江和黄河的重大防汛抗洪事项须经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等流域机构,设立防汛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本流域的防汛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设立防汛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由各级首长担任指挥。各级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部和同级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

各级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市区的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也可以设在城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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