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遗嘱与财产分割协议的区别有哪些?
2023-10-07 10:23:59 责编:小OO
文档


遗嘱与财产分割协议的区别:遗嘱是遗嘱人个人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是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协议。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家庭成员共同签字。遗嘱处理个人财产,财产分割协议处理个人和共同财产。遗嘱形式多样,财产分割协议主要是书面形式。遗嘱可撤销和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签字生效后不可撤销。遗嘱需遵循特定条件,否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为争夺财产而导致一个家庭分崩离析,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是没有。因此很好的合理分配好财产能使家庭关系和谐,通过财产分割协议或立遗嘱的方式来确定财产的分配和归属是很常见的方式。那么遗嘱与财产分割协议的区别有哪些呢?

一、遗嘱和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区别?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一个大家庭中父母、子女等亲属就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观点后,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他们主要区别有几点: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则需要一个家庭里所有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协议才发生效力。

2、遗嘱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对他人财产做出的处理无效。而财产分割协议里处理的既有个人财产,也有共同财产,协议生效后,处分财产的行为就算完成了,当事人不能反悔。

3、遗嘱有多种形式,而财产分割协议主要是书面形式。

4、遗嘱订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签字生效后不能撤销和变更,除非签字人协商一致。

二、遗嘱继承的方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总的来说,遗嘱与财产分割协议的区别就是前者形式多样,而后者是通过书面规定立约,并需要立约人、见证人等多方签字后才生效。对于遗嘱,其生效条件是立遗嘱的人必须神志清醒且自愿,受到胁迫或者欺骗的情况所立遗嘱可视为无效。

结语

合理分配财产对于维持家庭和谐至关重要,遗嘱和财产分割协议是常见的财产分配方式。遗嘱是遗嘱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而财产分割协议是家庭成员就共有财产达成一致后的书面协议。它们的区别在于遗嘱是单方面行为,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签署方达成一致;遗嘱只涉及个人财产,而财产分割协议涉及个人和共有财产;遗嘱形式多样,财产分割协议主要以书面形式存在。遗嘱一旦签署生效,除非签署人一致同意,否则不能撤销或变更。因此,在财产分配时,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方式至关重要,以确保财产合理分配并维护家庭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