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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工伤死亡抚恤金如何计算
2023-10-07 10:18:42 责编:小OO
文档


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放,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近亲属享受相同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近亲属也可享受相同待遇。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拓展延伸

家属工伤死亡抚恤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

家属工伤死亡抚恤金是为了保障工伤事故中遭受损失的家属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待遇。申领家属工伤死亡抚恤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家属需要是工伤事故中遇难者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等。其次,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证明、户口簿等。申领程序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办单位审核和审批等环节。具体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家属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申领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根据职工工资比例确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申领家属工伤死亡抚恤金需满足条件和按程序进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申领顺利进行。保障家属权益是该福利待遇的目的。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 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

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予以补助。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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