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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宅基地,找哪个部门咨询
2023-10-08 17:02:36 责编:小OO
文档


1、村委会或镇、乡,或者县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向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
依法应先行由行政登记机关处理,除非起诉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行政机关申请并处理,否则在未经行政机关处理前,直接起诉的,人民依法应当驳回起诉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具体处理方法
1、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村民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人民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2、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界址有争议、四至不明而引发矛盾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到当地申请处理。不服处理决定的,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处理。
3、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人民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时,对方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可在不妨碍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判令占有人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屋产权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共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判决明确各自的房屋产权;如主管部门不批准双方共同使用该宅基地的,可以明确对房屋各自的份额后,判决房屋产权给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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