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自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产权证
由屋主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大厅窗口办理,一般需要以下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八)私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九)房屋建筑设计平面图;
(十)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房屋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缮证、发证。
(二)国有土地自建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1、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属于地方确定划拨取得,有些地方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称之为有偿划拨。
2、国有土地,原先一般也是划拨使用,但现在已经很少划拨,多是出让取得。但为解决民生,也适当划拨一些,作为解困房或经济适用房由城市低收入家庭购置居住。但需要住一定期限后方可上市交易,而且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城市原有划拨用地,一旦涉及房产交易,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4、房改房(包括成本价,优惠价,央产房)上市交易的,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5、划拨地上的房屋上市交易的,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主管单位需同意出售)。
6、满足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也叫综合地价款)。
(三)国有土地自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提供所需材料
2、进行产权登记
3、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4、注意事项:保证合同﹑﹑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一、自建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二、农村自建房没有产权证怎么补偿
农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建设的许可,如果私自盖房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你符合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条件,建议你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三、如何办理自建房房产证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一、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二、办理流程如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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