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偷录录音,但无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人民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