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持绑架罪是什么?
2023-10-05 21:28:15 责编:小OO
文档


持有支实施绑架行为构成犯罪,可追究非法持有支和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绑架罪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支的立案标准包括持有军用支、非军用支等情形,私藏指在配备、配置支、弹药条件消除后仍私自藏匿不交出。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持有支实施绑架行为的,是会构成犯罪的,可以按非法持有支罪和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持有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支、弹药的行为;

“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持有支实施绑架行为构成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和第239条的相关规定,非法持有支罪和绑架罪都有明确的刑罚规定。非法持有支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绑架罪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对于严重情节下的绑架罪,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非法持有支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持有军用支、非军用支和相关弹药的数量超过一定标准,以及持有具有杀伤性弹药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情况。非法持有和私藏的概念也有明确的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人民、人民武装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修正):第三章 安 全 防 范 第十七条 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