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是离婚诉讼中双方达成的协议,经人民制作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调解结果后,经双方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具有约束力且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诉讼离婚中,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是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确认主要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司法解释,离婚调解书经人民确认后,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需要经过两个阶段的确认:当事人签字确认和人民确认。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对方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总之,离婚调解书在经过确认后,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保护和约束作用。
结语
离婚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确认和人民确认后生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调解书具备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有违反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调解书在保护和约束当事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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