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采购法规规定,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由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四十五条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规定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