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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侵权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3-10-06 05:16:51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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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教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被教唆者实施加害行为导致他人损害成立侵权的,由教唆者与被教唆者承担连带责任。若被教唆的是无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如果对方监护人无过错,则由教唆者单独承担责任。如果被教唆者的监护人有过错的,被教唆一方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一、对教唆犯如何认定主从地位

教唆犯是指通过说服、引诱、鼓励、收买、威胁等方式,将其犯罪意识灌输给没有犯罪意愿的人,使其按照教唆者的犯罪意图进行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者不亲自进行犯罪行为,而是教唆他人替自己实施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者之间构成共犯关系,但是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针对教唆者单独定罪量刑。

二、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细分是怎样的?

1、无人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损害但是属于无人侵害的话,教育机构侵权责任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此时由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推定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证明不了,仍需承担责任。如果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损害时属于无人侵害的话,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也就是需要受害人一方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能够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则教育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2、有人侵害

(一)被学生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来自自己同学的侵害,那么此时由学生的家长需要承担监护人责任以及学校由于监管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两者在承担责任时为按份责任。

(二)被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了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侵害,那么由教育机构承担责任,而此时教育机构承担责任为作为用人者的替代责任。

(三)被第三人侵害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来自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的侵害,那么此时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如果存在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可以提供的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上对侵权行为的规定如下:1、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5、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6、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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